今年我們鎮的書記鎮長雙雙晉升為四級調研員,這有政策依據嗎?
同一個鄉鎮的書記、鎮長雙雙晉升為四級調研員,這是職務職級并行規定實施以后,給基層領導干部帶來的實惠,也說明職務職級并行規定的實施,對于鼓勵機關干部到基層去工作,長期在基層工作同樣是具有發展前途,是具有重要激勵意義的。
鄉鎮是我國黨政機關中最基層的一級機關,鄉鎮機關由于機構規格比較低,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晉升難度大。在2015年1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了《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》,這個文件當時主要就是針對鄉鎮公務員晉升難問題而出臺的。

按照這個文件的規定,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,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、副科級、正科級、副處級和正處級。也就是說,在縣以下機關工作的公務員,職級最高可以晉升為正處級待遇。但這個制度只實施了一年左右,因公務員法的修改,新的職務職級并行規定開始實施而作廢。
按照《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規定》的精神,職級是公務員的等級序列,是與領導職務并行的晉升通道,體現公務員政治素質、業務能力、資歷貢獻,是確定工資、住房、醫療等待遇的重要依據,不具有領導職責。
公務員可以通過領導職務或者職級晉升。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履行領導職責,不擔任領導職務的職級公務員依據隸屬關系接受領導指揮,履行職責。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:一級巡視員、二級巡視員、一級調研員、二級調研員、三級調研員、四級調研員、一級主任科員、二級主任科員、三級主任科員、四級主任科員、一級科員、二級科員。
在這十二個職級等級中,巡視員職級屬于高級職級,分為兩個層次;調研員屬于中級職級,分為四個層次,主任科員屬于基層職級,分為四個層次,科員屬于基礎職級,分為兩個層次。

鄉鎮黨委書記和鎮長,分別屬于鄉鎮黨政一把手,是主政一方的父母官。鄉鎮黨委書記和鎮長,既可以從鄉鎮公務員中提拔,也可以從上級機關或是同級領導職務中調任。書記和鎮長按照領導職務來劃分,屬于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,按照職級來對應,最低的職級是二級主任科員。
職級的晉升除了任職條件和比例以外,還要符合職級職位設置的要求。按照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規定,縣、鄉鎮機關二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%;三級、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0%,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、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%。
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,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,職級最高可以晉升為二級調研員,但由于二級調研員的任職比例是縣鄉機關共同使用,所以要在鄉鎮晉升二級調研員難度是比較大的,但要晉升三級、四級調研員的機會是比較高的。
現在很多鄉鎮的書記、鎮長,只要擔任鄉鎮書記或是鎮長滿二年以上,就有機會晉升為一級主任科員,只有晉升為一級主任科員才有機會晉升四級調研員。目前在我國的鄉鎮中,鄉鎮書記和鎮長雙雙為四級調研員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,而且現在部分鄉鎮的黨委書記和鎮長,本身就是高配的副縣級領導干部。

早在2010年左右,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,各省、自治區就開始實施擴權強鎮的試點,凡是在試點地區的鄉鎮黨政一把手,幾乎都是按照副縣級高配,凡是高配地區的鄉鎮黨政一把手,本身就是副縣級干部,在職務職級并行規定實施后 ,晉升三級調研員或是二級調研員的機會都是比較大的。
對于一般的鄉鎮,按照部分地方職務職級并行規定實施細則的規定,只要在鄉鎮擔任書記或是鎮長滿五年的公務員,其實都有機會晉升四級調研員,目前多數地區的鄉鎮一把手,雙雙晉升四級調研員的情況也是比較普遍的,晉升四級調研員以后,不影響晉升副縣級領導職務。
綜上所述,今年你所在鎮的書記和鎮長雙雙晉升四級調研員,這也是一種正常的晉升,只要符合晉升的條件,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晉升,那就是合法的,也是符合《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規定》要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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